中华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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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OG指南第234号:自发性早产预测与预防
(2021年8月,经母胎医学会认可,替代2012年10月第130号)
早产是产科最复杂和最重要的挑战之一。尽管经过几十年的研究和临床进展,大约十分之一新生儿为早产。这些新生儿约占围产期死亡率的四分之三,占长期新生儿发病率的一半以上,社会和经济成本巨大。由于早产是多种病理生理过程的共同终点,因此关于早产表型和病因的详细分类方案已经推出。总的来说,大约有一半的早产属于自发性早产,约四分之一继发于未足月胎膜破裂(PPROM),其余四分之一的早产是因为母体或胎儿并发症造成的医源性早产。
本文件旨在描述预防自发性早产的风险因素、筛查和治疗方法,并回顾支持其在临床实践中作用的证据。
临床处理问题
1哪些患者应接受宫颈超声筛查以评估其早产风险?
2患者是否应在妊娠期间接受细菌性阴道病筛查以预防早产?
3哪些干预措施可降低短宫颈、单胎妊娠、无早产史患者的早产风险?
4对于有自然早产史的患者,应如何处理当前妊娠?
5环扎术、宫颈托或孕酮治疗是否能降低多胎妊娠患者的早产风险?
推荐摘要
基于良好且一致的科学证据的推荐(A级):
1因具有相对较高的检出率和可预测性,而且可以进行治疗,因此对于单胎妊娠、既往有自发早产史患者,推荐从妊娠16 0/7周开始至妊娠24 0/7周进行连续阴道超声测量宫颈长度。
2出于早产预防目的,对于无阴道炎症状的孕妇不推荐行细菌性阴道病筛查和抗生素治疗。
3对于无早产史、单胎妊娠、宫颈短的无症状孕妇推荐使用阴道孕酮。
4没有自发早产史的孕妇不推荐使用肌肉注射17-己酸羟孕酮(17-OHPC)来预防早产。
5既往有自发早产史的单胎患者应通过共同决策过程,结合现有证据和患者偏好,给予孕酮补充(阴道或肌肉注射)。
6对于宫颈短的双胎妊娠,不推荐使用宫颈托来预防早产。
基于有限或不一致的科学证据推荐(B级):
1对于既往无早产史的孕妇,应在180/7–22 6/7周胎儿结构评估超声检查时观察宫颈,可经腹也可经阴道途径。
2既往无早产史孕妇不推荐连续经阴道超声筛查宫颈长度。
3子宫颈短且无自发性早产史的单胎妊娠不推荐使用宫颈托。
4仅基于多胎妊娠指征的早产预防不推荐使用肌肉注射17-OHPC。
5在双胎妊娠早产预防中不推荐常规预防性使用阴道孕酮。
6仅基于多胎妊娠指征的早产预防不推荐采用宫颈环扎。
主要基于共识和专家意见的推荐(C级):
1对于未补充孕酮的既往有自发早产史、中孕期宫颈短的单胎妊娠患者,应告知其早产风险增加,两种治疗方案可用(阴道孕酮和宫颈环扎术),但不确定哪一种方案更佳。
2应告知单胎、既往有自发早产史、中孕期宫颈短且已经补充孕酮的孕妇其早产风险增加,除继续使用孕酮外,还可进行环扎术。
3不推荐限制活动来降低早产风险。
表1 早产预防的筛查和干预
超声测量宫颈长度 | 17-OHPC肌注 | 阴道孕酮 | 超声指征宫颈环扎 | 体格检查指征环扎 | 宫颈托 |
单胎妊娠 既往无早产史的,应在18 0/7–22 6/7周胎儿结构超声检查时观察宫颈情况 | 无指征 | 宫颈长度<25mm推荐使用 | 资料不充分;如宫颈<10mm可能获益 | 可考虑 | 无指征 |
单胎妊娠 既往有自发早产史的,从16 0/7周开始,持续到24 0/7周连续(每1-4周)阴道超声测量宫颈长度 | 补充孕酮(可17-OHPC或阴道孕酮) | 补充孕酮(17-OHPC或阴道孕酮)如果尚未使用孕酮,对于宫颈长度<25 mm可考虑补充(或行宫颈环扎) | 宫颈长度<25mm的可考虑环扎(如果尚未补充孕酮也可阴道使用孕酮) | 可考虑 | 无指征 |
多胎妊娠 应在18 0/7–22 6/7周胎儿结构超声检查时观察宫颈情况 | 无指征 | 资料不充分 | 资料不充分 | 可考虑 | 无指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