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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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孕妇是否存在宫内垂直传播?
本文重点:
1、 母婴传播、垂直传播、宫内传播,不是一个概念。
2、 为什么要研究宫内垂直传播?
3、 如何明确有无宫内垂直传播?
4、 疫情明显好转,我们还能做什么研究?
5、 疫情期间的科研需同样严谨规范。
6、 COVID-19投稿注意事项。
高雪莲1 周乙华2 杨慧霞1
自2019年12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暴发以来,相关的学术文献不断涌现,且在逐渐增多。但有关围产期母婴的原创研究,迄今为止仍屈指可数[1-4]。
2020年2月6日,国内新闻报道了武汉出现1例产后确诊为COVID-19的产妇,其新生儿在出生后30h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被确诊。针对该例新生儿是否为母婴垂直传播(vertical transmission)的问题,立时激起了热议,更引发了围产医学界的关注。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是一种新发现的病毒,目前仅有的少数病例研究报告中,并未发现母婴传播(mother–to-infant transmission)的确切证据[1],而COVID-19对胎儿及新生儿的近远期健康是否有影响,也尚未知晓。阐明这一科学问题,将是围产医学工作者在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研究中的重要贡献。
一、母婴传播、垂直传播、宫内传播的概念相同吗?
母婴传播是指母亲将病原体传染给胎儿或新生儿,包括以下几种方式[5]
1. 垂直传播:最初提出的垂直传播是指宫内母胎间的传播,即分娩前母体的病原微生物经过胎盘传染给胎儿,这是经典的垂直传播的概念,即宫内传播(intrauterine transmission)或狭义的垂直传播,如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cytomegalovirus,CMV)、梅毒等都可发生宫内传播。另外,病原微生物(如衣原体)经阴道上行(ascending infection)也可能引起宫内感染。《Williams Obstetrics》将此种途径造成的宫内感染,与经胎盘的垂直传播,统称为宫内传播[5]。
2. 产时传播(intrapartum transmission): 指产程中强烈的子宫收缩,导致母体内的病原微生物进入即将娩出的新生儿体内,或自然分娩或剖宫产术过程中,新生儿接触母亲的血液或宫颈、阴道的病原微生物而感染,也可称之为围分娩期感染。如CMV,既存在宫内传播,也存在围分娩期感染,但两者的结果并不相同,围分娩期感染对新生儿几乎无不良影响,而宫内传播对胎儿危害较大,可导致胎儿生长受限、先天畸形等。
3.产后传播(postpartum transmission):指新生儿出生后,通过亲密接触(如呼吸道、消化道、黏膜、哺乳等)途径的传播。但确定此类母婴传播时,需明确除外其他感染源。遗憾的是,许多人将经典的垂直传播范围扩大,将上述3种母婴间的传播统称为垂直传播,即广义的垂直传播。
二、研究宫内传播的意义?
母婴传播问题是围产医学的重要研究范畴,而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是否会发生母婴传播以及发生后对胎儿/新生儿结局的影响,则是围产医学更应关注的内容。
目前孕晚期合并COVID-19病例已经有数篇报道,其中已分娩的病例,均未发现新生儿感染[1-4]。这些病例在孕晚期确诊后,因不明确孕妇COVID-19对胎儿结局的影响,均在入院后尽早终止妊娠。考虑没有发生宫内传播,不除外孕妇感染后的病程较短,尚未影响胎儿的可能。
但妊娠早期或中期COVID-19与孕晚期对围产儿的影响可能不同。目前妊娠早、中期感染孕妇治愈后,大多数仍继续妊娠,是否会增加先天畸形、胎儿生长受限、早产等的发生风险,需要临床随诊观察。而COVID-19患者感染之初的严重程度,以及体内的病毒载量、存在时间对胎儿宫内发育、甚至生后的健康是否造成近远期的不良影响及其严重程度,仍需进一步密切关注。既往对某些病毒的研究显示,不同妊娠时期的感染,对胎儿的影响存在很大差异,如风疹病毒感染发生在孕早期,则胎儿感染率可高达90%,胎儿致畸率也较高,而孕晚期感染对胎儿几乎没有明显影响。
因此,有必要对不同妊娠时期COVID-19孕妇的胎儿/新生儿近远期转归等问题进行深入的科学探讨。
三、如何判定是否为宫内传播?
另外一种可能的宫内传播途径是经阴道上行进入宫腔后感染胎儿。因此,对于孕早、中期感染孕妇,尤其是重症感染者,可留取阴道分泌物、羊水等进行病原学检测,以确定或除外这一途径引发的宫内感染。
所以,在研究宫内传播问题时,只有正确的获得必需的标本,并进行规范的检测,才能最终得到宫内传播存在与否的科学证据。
四、疫情当前甚至结束后,还能进行哪些相关研究?
到目前为止,虽然离全国疫情的全面结束还尚待时日,但已经在明显好转的过程中。
Guan等[8]发表在《新英格兰杂志》的文章报告了截至2020年1月29日共1099例经实验室确诊的COVID-19患者的数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响应机制流行病学组在《中华流行病学杂志》发表的文章,纳入了截至2020年2月11日来自中国内地传染病报告信息系统中的所有72314例COVID-19患者资料[9],但这2篇文献中都没有提供孕产妇感染的信息。不过,从目前已经发表的学术文献了解,孕产妇COVID-19报告很少,没有呈现出孕妇更加易感以及感染后病情严重的情形,其原因有待进一步探讨。
随着公众对疫情防护意识进一步加强,孕妇这一特殊群体的新发病例可能会越来越少,但科研无处不在,围产领域仍有很多值得探讨的问题。(1)孕早期和孕中期的COVID-19孕妇继续妊娠,分娩后将会提供更多的垂直传播的证据。(2)在孕产妇病例数不多的情况下,建议开展多中心研究,得出更有说服力的科学结论。(3)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相关的基础研究,明确病毒对母儿的影响机制。
五、科学的结论来自于严谨的研究
疫情紧张,时间紧迫,但科学研究必须遵循相关规范和方法。从选题、设计、实施,到数据收集、分析和结果、结论的得出,还有伦理、知情同意等,均不可或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研究结论的科学性,才能提供真正有价值的结论。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的很多特性尚不完全清楚,在进行相关科学研究时,应切记:
1. 病患的治疗和医护人员的安全至上,一定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进行相关的科研工作,确保不发生二次感染。
2. 明确不同标本的留取时间、方法、检测时间窗、运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及时追踪结果。
3. 废弃标本的处理及保存需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10],重视生物安全。
4. 病患资料的完整记录和保存,重视科研中的伦理问题。
六、COVID-19 稿件投稿注意事项
自疫情发生以来,本刊已约稿及陆续收到30余篇相关稿件,除各学术机构制订的相关专家建议外,更多的是来自临床一线的围产期病患的病例总结。在稿件审阅及发表过程中,本刊编委及时给出了中肯和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对临床医生有所裨益,简要列举如下。
1.随时关注国内及国际最新的相关文献,避免简单重复报告相同或类似的病例。每篇论文都应该有自己的创新点,能够为患者的诊治提供或补充新的信息。
2.大样本多中心的临床研究结果的得出尚需时日。2003年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SARS)疫情过后,全球针对
围产期的病例报告也为数不多。短期内的经验,更多来自现有的小样本总结,甚至是个例。因此,论文中应尽可能详尽的提供患者的所有相关信息,以便读者参考。
3. 确保病例信息的真实性。
4. 疫情发生后,本刊对相关投稿及时启动了快速通道,以最快速度审稿和处理。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协和中华医学会共同建立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和诊治科研成果学术交流平台”(http://medjournals.cn/index.do;jsessionid=D6BAAC3A6A5EAA1C054D5D67578A8AC6),随时在线预发表国内期刊已经录用的COVID-19 相关文献,免费阅读和下载,并在微信公众平台随时更新。但论文快速发表并不是最终目的,发表论文是为了更好指导临床,因此更应注重文章的质量,而不是单纯的速度和数量。
2020年3月2日,习近平在北京考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科研攻关和诊疗救治工作时强调,协同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科研攻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科技支撑,同时指出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最终战胜疫情,关键要靠科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斗争有两条线,一条是疫情防控第一线,另一条就是科研和物资生产,两条战线要相互配合、并肩作战。当前,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越是面对这种情况,越要坚持向科学要答案、要方法。
期盼疫情早日结束!期盼奋战在一线的医护人员早日平安回家!同时也呼吁全国的围产医学同道在当前情况下,保持清醒的头脑,争取机会、踏踏实实的进行科学的研究,用科学的答案为最终战胜疫情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