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分会
分会简介
分会历史
历任委员
现任委员
新闻动态
学术会议纪要发布
学术活动
科普教育
各地分会
时代楷模
继续教育
对外交流
联系我们
详情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继续教育
关于公布2021年中华医学会等第一批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6 10:59:59
浏览次数:
5741
次
来源:来源:中华医学会围产分会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全继委办发﹝
2021
﹞2
号
关于公布2021年中华医学会等
第一批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相关学协会: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21年中华医学会等六个学会、协会第一批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计215项。其中:中华医学会55项(附件1)、中华预防医学会50项(附件2)、中华护理学会22项(附件3)、中华口腔医学会53项(附件4)、中国医院协会18项(附件5)、中国医师协会17项(附件6)。项目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nhc.gov.cn)、中华医学会网站(www.cma.org.cn)及六学(协)会Ⅰ类学分项目公布管理系统(http://xhgb.cma.org.cn)予以公布。
各学协会及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等项目相关信息。举办项目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项目举办过程须依规、守法,确保培训质量并规范发放学分证书。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布的2021年中华医学会等六学(协)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参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执行方式全部或部分调整为线上形式开展,可使用项目申办单位现有网站实施,亦可依托现有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实施。以上项目调整为线上形式后,仍参照面授项目管理。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遵照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对所开展的继续教育活动负主体责任,不得将项目转交其他单位举办。项目主办单位要主动接受所隶属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线上举办部分)和(或)项目举办地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面授举办部分)监管。
请各学协会切实加强对项目主办单位和项目举办过程的监管,有效防范、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认真执行,并于2021年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项目举办情况、工作总结、监管措施、建议等)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1. 2021年中华医学会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一批)(网上公布)
2. 2021年中华预防医学会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一批)(网上公布)
3. 2021年中华护理学会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一批)(网上公布)
4. 2021年中华口腔医学会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一批)(网上公布)
5. 2021年中国医院协会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一批)(网上公布)
6. 2021年中国医师协会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一批)(网上公布)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地址及联系方式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医学会代章)
2021年3月10日
上一条:
医路奔跑·科普讲堂第二期:妊娠期糖尿病对胎儿有哪些危害?
下一条:
乔杰副会长率团出席世界医学会第75届全体大会暨第227-228届理事会会议
最新新闻
乔杰副会长率团出席世界医学会第75届全体大会暨第227-228届理事会会议
临床疑难讨论,点亮思维火花 | 2024“医路奔跑”基层医师在线公益讲座完美收官
早产儿视网膜病预防管理专家共识(2024)
2024年世界早产儿日 | 有爱,有未来——早产宝宝更需要肌肤接触
把握时代脉搏 共创围产新未来 | 中华医学会第十八次围产医学学术会议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