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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于接受胎儿非整倍体筛查的妇女,建议使用预定的孕早期超声方案。 | |
3 建议对胎儿颈项透明层的超声测量进行质量控制,因为可以提高非整倍体筛查的准确性。 | |
4建议在妊娠早期采用预定方案评估胎儿解剖结构,因为这可能有助于识别主要的结构异常。在妊娠早期应用该方案的可能性有可能受到技术因素限制。 | |
5在妊娠早期出现盆腔疼痛或阴道出血的孕妇,建议经阴道超声检查以排除异位妊娠。 | |
6应告知妊娠早期出现盆腔疼痛或阴道出血的孕妇,以及超声检查不能做出诊断或妊娠部位不明的孕妇,单次超声检查在评估妊娠存活性时准确性有限,尤其是在妊娠早期。 | |
| 1为了改善妊娠结局,建议所有孕妇在妊娠中期进行胎儿生物测量的超声评估。如果在妊娠早期没有进行超声检查,建议在妊娠中期进行超声检查。 | |
2建议所有妊娠中期的孕妇按照预定方案进行胎儿解剖超声评估,以检出主要的胎儿畸形。 | |
3不推荐对普通人群中孕期超声检查时寻找“软指标”作为非整倍体筛查 | |
| 1即使没有证据表明对围产期结局有显著改善,也建议对低风险人群行常规超声检查。证据表明,在鉴别胎儿生长受限和巨大儿方面,超声是一种比宫底高度测量更好的工具。因此,专家组建议开展临床研究,专门评估妊娠晚期超声对围产期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影响。 | |
2对于妊娠并发症高风险的妇女,建议在妊娠晚期进行常规超声检查。强调,没有足够证据来确定是否应该在30-32周或34-36周进行超声检查。 | |
3对于怀疑胎盘位置异常的孕妇,建议采用经阴道超声诊断前置胎盘或低位胎盘,因为与经腹和经会阴途径相比,经阴道途径具有更高的准确性。 | |
4对于妊娠32周前置胎盘(即胎盘下缘距离子宫内口小于20 mm)且无症状的,建议在妊娠约36周时进行额外的经阴道超声检查,以讨论分娩方式。 | |
5建议有PAS(胎盘植入谱)风险的妇女在转诊中心进行产前评估,以规划临床管理和分娩,并降低孕产妇发病率和死亡率。 | |
6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在普通人群中孕中期常规超声检查时普筛前置血管。然而,即使益处和风险之间的平衡仍未确定,仍建议在具有血管前置高风险妊娠中提供靶向超声,在该领域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 |
| 1建议对所有双胎妊娠进行孕早期超声扫描以确定孕周。在自然受孕双胎妊娠的CRL测量不一致的情况下,应使用较大胚胎的CRL。IVF双胎妊娠应使用取卵日或移植日以及移植胚胎的时间来确定孕周。 | |
2建议对所有双胎妊娠进行孕早期超声扫描,以确定绒毛膜性和羊膜性。 | |
3对于单绒双胎,不建议在妊娠早期进行TTTS超声筛查。在中、晚孕期单绒双胎妊娠中,建议对单一最大羊水池进行系列超声测量(大约每15天一次)。 | |
4在双绒双胎妊娠中,建议从24周开始,对胎儿生物参数和单个最大羊水池进行系列超声评估,同时评估胎儿体重不一致。注:考虑到当地资源,专家组表示,这些超声评估可以每4-6周进行一次。在无并发症单绒双胎妊娠中,建议从16周开始,大约每2周进行一次系列超声评估。双胎的超声评估应包括:胎儿生物参数评估、最大羊水池、胎儿体重不一致估计和脐动脉多普勒评估。 | |
5 建议对合并TTTS或选择性胎儿生长受限(sFGR)的单绒双胎进行超声评估,以便早期发现TAPS,即当双胎之一心力衰竭、羊水过多或脐动脉多普勒改变时。 | |
6在双胎妊娠中,建议按照与单胎妊娠相同的方法和时间进行胎儿结构异常的超声筛查。 | |
7在单绒双胎并发一个胎儿宫内死亡时,建议在有双胎经验的转诊中心评估大脑中动脉收缩期峰值流速(MCA-PSV ),以识别存活胎儿是否存在贫血,根据胎儿死亡的时间和原因进行个体化监测,在诊断时评估胎儿健康状况,并计划存活胎儿脑部MRI扫描。 | |
单绒双胎并发TTTS,生长不一致> 25%,一个或两个胎儿估计体重< 10th,一个胎儿宫内死亡,任何胎儿结构异常,怀疑TRAPS或TAPS。双绒双胎并发生长不一致> 25%,估计至少有一个胎儿重量 | |
| 1在缺少早产临床或既往危险因素的情况下,不应常规推荐将超声宫颈测量作为单胎妊娠的筛查工具。专家组指出,普遍筛查仅在某些国家(如美国和英国)被证明具有成本效益,在意大利实施这种筛查项目应得到其临床影响的科学证据支持。该小组还强调了对医疗保健专家进行超声宫颈评估充分培训的必要性。研究建议:专家组支持实施意大利研究项目,调查低风险人群中早产筛查项目的有效性。 | |
2对于有早产史的单胎妊娠患者,建议在19-21周进行超声宫颈测量。 | |
3在双胎妊娠中,超声宫颈测量不是预防早产的常规方法。虽然双胎妊娠早产风险增加,但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常规超声宫颈评估可以转化为减少早产并对母体和围产期结局产生积极影响的有效策略。目前可用的预防双胎妊娠早产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使用临床资源来普遍实施这种筛查的合理性。对研究的建议:专家组建议未来的研究应特别关注这一主题。 | |
4对早产高风险的单胎妊娠,建议从16-18周开始进行超声宫颈测量。 | |
5建议从妊娠24周开始对有早产症状的患者进行超声宫颈测量。专家组认识到这种评估在确定最合适临床治疗中的作用。 | |
| 1不建议将脐动脉多普勒超声检查作为低风险人群的筛查工具。 | |
2建议对高危人群进行脐动脉多普勒超声检查,以识别和随访胎儿生长受限(FGR)。 | |
3a建议在妊娠早期使用子宫动脉多普勒超声和生化标记物作为多参数检测的一部分,用于在低风险人群中筛查FGR和妊娠高血压疾病。专家组表示,在全国人口中常规实施这种筛查策略之前,需要进行专门针对这种筛查计划的成本和效益的进一步研究。 | |
3b不建议在妊娠中期进行子宫动脉多普勒超声检查,以筛查低风险人群中的FGR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专家组指出,尽管有证据表明妊娠中期子宫动脉多普勒异常与先兆子痫的发生密切相关,但仍无证据表明早期识别对围产期结果有积极的临床影响。 | |
4建议在妊娠早期使用子宫动脉多普勒超声和生化标记物作为多参数检测的一部分,用于在高危人群中筛查FGR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根据现有的指南,孕产妇病史和产科史是FGR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一线筛查。然而,专家组强调,多参数筛查比单独的孕产妇和产科病史具有更高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可以有效地确定这些妊娠的最佳处理方式。还强调,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成本效益研究,以便在常规实施之前评估这种筛查的可行性。 | |
5建议在妊娠中期对高危妊娠子宫动脉多普勒超声检查,以预测先兆子痫和FGR。专家组指出,即使缺乏预防先兆子痫和FGR的有效策略,在高危妊娠中检测异常子宫动脉多普勒评估也允许有针对性的临床监测并改善临床结局。 | |
6建议在妊娠晚期对合并FGR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妇进行子宫动脉的多普勒超声检查。 | |
7建议对妊娠合并FGR患者进行大脑中动脉多普勒超声检查。 | |
8建议有胎儿贫血风险的孕妇进行大脑中动脉多普勒超声检查。 | |
9建议对妊娠32周内并发FGR的孕妇进行静脉导管多普勒超声检查。 | |
| 1不建议在产程活跃期行常规超声扫描以改善产科结果。 | |
2为改善产科结局,不建议对所有第一产程延长的患者常规超声检查。注意:由于缺乏可用数据,所以无法对在第一产程延长的情况下使用超声提出积极建议。然而,如果产房配备有适当的超声系统和经过专门培训在分娩过程中使用超声的专家,超声的性能可以帮助临床医生管理分娩。研究建议:未来需要对超声在产房中的应用进行研究,并加强对医疗专家的专门培训。 | |
3为改善产科结局,不建议对所有第二产程延长的患者常规超声检查。注:由于缺乏可用数据,无法对在第二产程延长的情况下使用超声改善产科结局提出积极建议。但是,如果产房配备超声系统和受过分娩过程中使用超声专门训练的保健专家,超声性能可以成为精确确定胎儿位置和胎位的有用工具。研究建议:未来需要对超声在产房中的应用进行研究,并加强对医疗专家的专门培训。 | |
4在非紧急情况下,当操作者在临床评估后不确定胎儿枕部位置时,建议在第二产程进行超声扫描。研究建议:如果在分娩过程中更广泛地使用超声,需要进一步研究超声在产房中的应用,并加强对保健专家的专门培训。 | |
5不建议产后出血患者常规进行盆腔超声评估,以改善预后。 | |
| 1建议对所有盆腔疼痛病例行经阴道超声评估,作为鉴别诊断和适当治疗的工具。 | |
2建议对育龄和绝经后非典型出血妇女行盆腔超声评估,有助于鉴别诊断,识别子宫内膜癌高危患者,并有助于适当治疗。 | |
3专家组建议,对于附件包块患者,经阴道超声检查和可能的经腹超声检查是首选的影像学检查方法。 | |
4对于接受激素替代治疗的无症状女性,不建议常规经阴道超声评估。注意:专家组指出,尽管没有可用证据证明超声对激素替代疗法的临床影响,但超声评估可作为治疗开始前的基础评估,并建议定期进行,评估可能导致有针对性治疗计划的改进。 | |
注:强调没有证据支持常规超声检查,专家组注意到,妇科超声评估作为妇科检查的补充工具得到了广泛应用。 | |
6对于具有遗传癌症风险(BRCA1和2基因突变参与DNA错配修复[MMR]并诊断为Lynch综合征II)的无症状女性,建议进行预防性破坏性手术。然而,当患者拒绝手术或希望推迟手术时,可以考虑对30-35岁以上的女性进行系列超声评估。由于目前可用文献没有精确评估的正确时间间隔,专家组建议每6个月进行一次超声评估和CA125检测。 | |
| 1建议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床旁超声,以提高对妇科病理状况的识别并减少住院时间。 | |
现有证据并未显示对重要临床结局的显著改善,但专家组认为,由训练有素的专家进行补充超声评估可能会减少进一步仪器医学检查的需要,因此应予以考虑。 | |
3建议对单个最大羊水池超声评估,作为过期妊娠临床监测的一部分。 | |
4对可疑的胎先露或在妊娠晚期产科检查中怀疑臀位时建议行超声评估。 | |
5在所有难以使用胎心监护识别胎心搏动的病例中,超声评估被认为是识别胎心监护正确位置的有用工具,可以快速准确地评估胎心。这项建议基于专家意见,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可用的科学证据。 | |
6对妊娠晚期产前出血的患者,只有在缺少训练有素的临床医生进行超声诊断评估时,才建议在急诊室行床旁超声检查胎盘位置。该建议基于专家组意见,即不将此类超声视为POCUS。 | |
| 1对于所有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母体或胎儿先天性异常风险因素的孕妇,建议进行转诊扫描以详细评估胎儿解剖结构。 | |
2在所有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母体或胎儿先天性心脏病危险因素的孕妇中,建议进行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以改善妊娠结局。 | |